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税贷融资推荐服务工作的函
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帮助我省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及融资信息不畅的困局,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共同推出以根据税务部门对涉税企业持续纳税信誉好且经营优良持续发展的中小微企业的纯信用融资产品并建立了税银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我院与税银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达成战略合作承担湖南省内税贷融资推荐和服务工作,现面向全省中小微企业申贷,全年可申贷,参加了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企业信用评价获A级信用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
1、响应国家号召,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直接通过银行贷款无财产低压和担保企业。
3、湖南省内纳税满两年评级B级以上的企业。
二:放贷金额和时间:
10万-1000万元不等,最快企业提供资质评估授信后3-5个工作日即可放款,有后息后本、先息后本和等额本息不同产品选择。
三:条件要求:
1、年度增值税纳税1万元以上。
2、法人征信最近半年没有超过2个月的逾期(最多可以有一次)
3、企业征信无不良记录。
4、企业负债不能过高(实际沟通决定),不看销售额和利润。
四:企业承担成本:
1、利息:先息后本年化率低至4.5%,后息后本年化率低至5.5%,可随借随还。等额本息年化低至0.03%每天。
2、手续费:贷款金额的3-5 个点,放款后一次性收取,以实际条件决定。
五:产品优势:
放款金额高、利率低、放款快、要求简单(实际体验就知),产品政策不同时点可能有所调整,以实际调整时间点为准,请有需求的中小企业与我院联系抓紧申请。
联系人:周厥忠 15116387248 邱振宇 18974852488
文昌勇 13973170968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2020年3月2日